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地质调查项目质量检查的通知》(中地调函〔2021〕164号),华北项目办于2021年9月16-28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雄安新区、山东省东营市等地,对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承担的黄河下游干流区水文地质调查、厦漳泉同城化地区综合地质调查项目,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承担的白洋淀地区生态地质调查等三个项目,组织开展了“双随机”质量检查,并对雄安新区深部三维地质结构探测项目开展了野外验收复核工作。
此次质量检查采用室内和野外检查相结合方式,对照“两个责任落实”检查了项目实施和项目质量管理,包括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实物工作量完成、主要技术手段、质量管理、阶段性成果情况。重点检查了主要工作布置的合理性、各类原始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各类原始资料综合整理的规范性、及时性;项目质量体系运行是否正常,委托业务设置和管理是否合规。野外检查的重点是主要野外调查点、观测点、监测点等实际资料的真实、准确程度。受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高度重视,准备充分,资料较齐全、规范,相关管理部门和项目组随时和检查组沟通、解答和补充资料,保障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和野外实地检查,认为受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执行单位的管理制度,项目进展顺利,成果明显,主要实物工作量完成90%以上,为年底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承担单位和项目组依据地质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自检、互检、项目组检查和野外验收等工作,委托业务设置较合理、施工质量较好,野外地质调查、物化探施工、样品采集等工作总体符合实施方案和相关规范,项目总体质量可靠。存在问题:有些项目还存在原始记录部分调查点目的性不强,记录内容简单;调查区水文地质、主要生态系统和生态问题的梳理不够全面;综合整理不够及时充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个别环节还存在流于形式等问题。
检查组与各单位科技处负责人及项目组交流了意见,分析了出现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和建议。要求各项目加强水文地质、生态地质调查等新规范、新技术要求的学习,掌握野外调查要求,针对具体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有效防范化解项目实施中的质量风险,确保出好成果。